关于ChemDraw/ChemOffice软件排查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3发布时间:2024-02-08浏览次数:10

医学院全体师生:

    近期收到上海滨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关于我院存在未经授权使用瑞孚迪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的ChemDraw/ChemOffice侵权行为的告知函。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请使用未授权ChemDraw/ChemOffice软件的人员,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该软件,待购买了授权后再使用。

    自本通知发出后之日起,仍继续使用未授权ChemDraw/ChemOffice的,涉及到的法律后果,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