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大城院人〔2020〕9号)的相关要求,经各系部述职测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周甄颖(办公地点:理2-409B,联系电话:88285793)。
医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发布者:党政办3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353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大城院人〔2020〕9号)的相关要求,经各系部述职测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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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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