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相扬奖教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3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310

    根据《医学院相扬奖教金、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21-2022相扬奖教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评选条件

    1.突出贡献奖

    突出贡献奖设1 项,奖励金额 20000 元/团队(团队参评)或 10000 元/人(个人参评)。用以鼓励获得国家级教学类、科研类(国家基金除外)、育人类奖项;省部级科技奖励(城院第一单位)的团队或个人。

    2.青年成长奖

    青年成长奖设1 项,奖励金额 5000 元/人。用以鼓励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在科研和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成果的青年教师。参评者在评定周期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立项;

    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 或 SCIE 收录,且影响因子 5 及以上(护理学 3 及以上);

    以负责人身份获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基地、课程建设立项;

    有其他经认定较为突出的成果。

    3.创新实践奖

    创新实践奖设2 项,奖励金额 5000 元/人。用以鼓励在指导学科竞赛或其他实践教育活动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教师。参评者在评定周期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指导学生在“挑战杯”“互联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

    指导学生在A 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当于省级前20 强及以上荣誉;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并以本科生为第一

    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

    有其他经认定较为突出的成果。

    4.孜孜不倦奖

    孜孜不倦奖设1 项,奖励金额 5000 元/人。用以鼓励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敬重与爱戴的教师。参评者在评定周期内学评教成绩须位于医学院前 30%,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5.教育工作奖

    教育工作奖设2 项,奖励金额 5000 元/人,用以鼓励无私奉献,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取得显著的工作业绩,得到师生普遍认可的管理服务岗(包括实验室)、双肩挑领导、班主任及内设机构(包含系办、中心)负责人。

    上述奖项须由团队或个人提出申请,由医学院相扬奖教、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如符合条件者超过名额限制,则按综合条件就高者得,如符合条件者少于预设名额,可空缺,

同一团队或个人不重复参评,各奖项与学校评选的魏绍相奖教金皆不兼得。

    二、评选程序

    1. 团队/个人自助申报,或教研室、三办及实验中心等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见邮件通知

    2. 学院初审

    3. 学院公示

    4. 颁奖


医学院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医学院相扬奖教金申请表(团体).docx

附件2:医学院相扬奖教金申请表(个人).docx

附件3:医学院相扬奖教金推荐表(适用孜孜不倦奖和教育工作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