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和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2发布时间:2023-03-09浏览次数:1006

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函〔2022〕14 号)、《杭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 试行)》(杭人社发〔2019〕49 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试行)》(市委办发〔2010〕133 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和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1.现聘任在教师系列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三、四级人员。

2.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需在现岗位等级上至少任职满3年,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详见附件)规定的竞聘条件《控制标准》。

二、推荐评聘程序

需经过个人申报、业绩审核、业绩公示、民主评议、竞聘审议、推荐评聘和发文聘任等程序。

三、个人申报及业绩审核:

个人根据申报岗位等级分别填写《杭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或《杭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表及岗位说明书》,均打印一式4份(另将表格的电子文档,以“浙大城市学院+姓名+竞聘表”命名,发送至hulei@zucc.edu.cn)。并根据要求,携带符合省、市文件控制标准的业绩材料《浙大城市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和《浙大城市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业绩统计表》到各业绩审核部门进行业绩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将申报表格和相关佐证材料(1份)交至人才人事处(另所有佐证材料需汇总成一个 pdf 格式电子文档,以“浙大城市学院+姓名+佐证材料”命名,佐证材料中包括最后学历和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的聘任文件或聘书或聘约,以及所有符合省市文件控制标准的竞聘业绩材料等,发送至hulei@zucc.edu.cn); 

四、申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业绩审核提交;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任职年限从任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之日起计算至2023年6月30日,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二)业绩认定标准参照《浙大城市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认定办法》(浙大城院发人〔2022〕12号)(可在各学院党政办公室查阅纸质文稿)执行。对竞聘业绩以发表论文作为标志性成果的,刊发论文的期刊应具有权威性,原则上应被浙江大学等“双一流”高校的国内核心期刊分级目录列为一级以上期刊,或列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二区以上,或列入科睿唯安 SCI 期刊分区表一区。


其他事宜详见:人才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和聘用工作的通知》http://hrd.zucc.edu.cn/redir.php?catalog_id=9&object_id=3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