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申请】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课题组负责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交流发布时间:2023-02-08浏览次数:563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科学研究水平,提高科研工作效率,加强团队建设,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特此实施课题组负责人(Principal Investigator,以下简称PI)负责制。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实施课题组负责人制度的规定(试行)》要求,现启动2023年课题组负责人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校引进或自主培育的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如满足条件(一)学院可直接聘任为PI,其他参加选聘的PI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守廉洁自律,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职在岗人员,并能在岗完成四年PI聘期。

(三)具有明确及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学院学科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且近四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过4SCI论文,其中中科院一区TOP期刊论文至少1篇。

(四)当前主持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以上项目,或近四年到账经费超200万元。

(五)有能力组建PI研究团队,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二、申请流程

请符合条件教师认真填写《附件1 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2023年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于215日上午9点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在文件名后添加申请人姓名)和纸质版(A4打印一式一份,申请表申请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fengly@zucc.edu.cn,纸质版提交至理2-407

所有申请表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讨论并通过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形成决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与学院签订协议,协议包含总体工作目标和分年度目标,聘期一般为4年。

   三、注意事项

   1. 统计时间段:201911日至20221231日;

   2. 纵向项目:时间以立项时间统计,统计上级拨款经费;横向项目时间以经费到账时间统计,统计到账经费。论文以发表时间统计,专利以授权公告日统计,获奖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统计;

   3. 不在科管系统内的成果,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纵向项目:立项通知书或者任务书,横向项目:横向合同,论文:论文PDF和收录证明,专利:专利授权证书,获奖:获奖证书),所有佐证材料打包以佐证材料-姓名命名,佐证材料和申请表一并发送至fengly@zucc.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理2-407


附件:

 附件1 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2023年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表-姓名.docx

 

 

医学院

20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