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考核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现就医学院党委各支部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2022年度党支部考核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变为学校、学院教书育人实际成效的目标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发扬斗争精神,防范化解风险挑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制定并落实下一步整改举措,团结带领学院师生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建院五周年贺信”精神,发挥名城赋能、名校支持优势,走好特色发展、质量优秀、充满活力的发展道路,在浙江“两个先行”省域实践和杭州“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中贡献更多城院方案、提供更多城院智慧,争做独立学院转公办学的优秀样板,为打造“一流医学院”不懈奋斗。
(二)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学习。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系辅导百问》、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杭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学习资料,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党规,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校内巡察、日常检查等情况,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指出问题、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撰写支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普通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担当”“协同”“主动”“服务”标准认真查找不足,撰写发言提纲。
3.召开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原则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在线下举行。会上,支部书记要代表支委班子做对照检查,并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带头示范,联系实际,直面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支部书记最后要做表态发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民主评议党员。各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程序进行。支部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投票测评。党支部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及党员“先锋指数”自评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为每个党员确定等次,对每个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结果须报送学院党委审定,并反馈党员本人。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把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党员队伍建设重点,使党员切实接受一次党性教育,提升党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2.抓好整改落实。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支委会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在下一年度向学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加强督查指导。各党支部要主动邀请联系支部的学院党委委员列席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指导各支部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二、2022年度党支部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医学院党委各支部。其中,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党支部参加评议,不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年度考核聚焦“七个有力”,重点围绕坚持和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全面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师生党员作用发挥来开展。主要包括:
1.强化创新理论武装。通过主题学习会、宣讲报告、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推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七个一”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五个一”主题活动,引导支部党员学报告、悟思想、开新局,守好红色根脉、奋力争先创优。
2.有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严格开展组织生活会,加强从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夯实党建基层基础。
3.强化政治功能发挥。加强思想引领和政治把关,系统提升支部组织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引领带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百强大学建设。机关党支部重点围绕强化作风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的工作。
4.注重特色凝练。善于总结凝练党支部特色做法,推进支部党建品牌建设,有效提升支部党建工作的示范推广作用。
(三)考核安排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对照《浙大城市学院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参考指标》,全面梳理支部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填写《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自评表》,并结合支部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支部内部开展支部工作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支部成员意见与建议,形成支部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学院党委评议。学院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会,学院党委班子以及师生群众代表进行现场测评,其中学院党委班子评分占60%,其他人员测评占40%。学院党委综合支部内部测评和现场述职评议考核评分,结合支部日常工作成效,形成考评结果,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20%。原则上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党支部,上报组织部参评年度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形成鼓励先进、激励中间、鞭策后进的良性循环。各党支部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发生“一票否优”情况的,则党支部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学院党委对2022年度支部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党支部,提出表扬;对综合评价等次为“合格”和“不合格”的党支部,要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按照考核要求,做好自查自检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持续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各党支部要以考促建,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理念,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党建工作方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事业发展。
3.各党支部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考核中发现的短板弱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相关工作任务
1.各教工党支部应于2023年2月17日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完成党员评议、支部自评工作;各学生党支部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相应工作。以下材料供支部参考并由支部留存。
附件1: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
附件2: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
附件3: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件4: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参考指标
2.各支部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学院党委报送以下材料。
附件5: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
附件6: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自评表
附件7: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满意度测评表
党支部2022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3.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会拟定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支部提前做好准备,届时将以PPT形式进行5分钟汇报。
联系人:
周甄颖,电话:88285793,邮箱:zhouzy@zucc.edu.cn;
邹培杰,电话:88284336,邮箱:zoupj@zucc.edu.cn。
中共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