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22-09-27浏览次数:1305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及《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学〔2020〕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今年医学院有3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选出的3名候选人将全部参加学校10月9日的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答辩,国家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

二、申请条件
    详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学〔2020〕53号)。

三、工作流程
    1.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需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获奖证书PDF打包、1800-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Word,以上所有材料全部打包命名:专业班级姓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申请者于9月29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邮箱caoss@zucc.edu.cn,邮箱标题:专业班级姓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到理2-409A曹老师处。

2.学院将召开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评审通过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参加评审会答辩。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资助对象(经济困难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申请者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全权负责,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3. 注重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各班团、党支部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宣传工作,营造积极向上、刻苦学习、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曹老师,电话:88018734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相关申请表.zip附件2 XX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zip附件3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展板材料模板.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