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585

1学生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掌握科学严谨的实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动手能力,努力培养创新精神。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方法和安全要求,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器材的特性。

3按时到达指定的实验室。衣着整洁、举止文明,并保持安静,不带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迟到或未经允许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4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认真测定数据,做好实验数据的原始记录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独立完成实验报告,不抄袭或臆造。

5实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正确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并进行思考和分析。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搬弄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6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若发现设备故障或意外情况,应立即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如切断电源、水源或气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因违反规定操作或不服从指导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照价赔偿。

7实验完毕,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和实验台的清理工作,关闭水、电、气源,归还借用物品,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8需进入开放性实验室进行自主设计实验,应事先预约并取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同意,认真填写《开放性实验室学生使用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