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就业工作绩效分配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678

一、当年度就业工作绩效

按分值计算的,每一分的绩效根据当年度学院绩效总盘核算。

(一)专业系负责人

1.该专业系完成学校去向落实指标,计30分;

2.该专业去向落实率达到100%,另计奖励性绩效1000元;

3.特殊贡献奖:有毕业生被“西部专招”、“两项计划”等国家相关专项计划录取或有毕业生征兵入伍,每人次计5分。

(二)班主任

1.毕业班班主任计就业工作基础分值30分,所带班级完成学校去向落实指标,另计30分;

2.国内外升学深造1人计4分;

3.所带班级完成学校去向落实指标,计奖励性绩效500元,去向落实率达到100%,另计奖励性绩效1000元;

4.特殊贡献奖:所带班级有毕业生被“西部专招”、“两项计划”等国家相关专项计划录取或有毕业生征兵入伍,每人次计5分。

(三)辅导员

1.毕业班辅导员计就业工作基础分值30分;

2.所负责年级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到100%,另计奖励性绩效1000元;

3.特殊贡献奖:所负责专业毕业生有被“西部专招”、“两项计划”等国家相关专项计划录取或有毕业生征兵入伍,每人次计5分。

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1.毕业一年质量跟踪调查。所带班级完成学校下达的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任务,达标绩效为300元;每增加1人另计10元。100%完成,另计奖励性绩效200元。

2.毕业三年质量跟踪调查。本班级完成学校下达的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任务,达标绩效为300元;每增加1人另计10元。100%完成,另计奖励性绩效200元。

3.用人单位调查:学工办完成学校下达的用人单位跟踪调查任务,达标绩效为300元。

本方案自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通过,由医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