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22-09-14浏览次数:824


医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医学院团委实际,拟定于2022925日召开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推选

各团支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团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酝酿和推举要覆盖各个年级和团支部。

(一)团代会代表的推选标准

团代会代表应为医学院师生,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过硬。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规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密切联系同学,愿意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团代会代表名额

团代会代表名额:经团代会筹备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院党委、校团委同意,第一次团代会的正式代表按不低于全院团员总数的9%的比例产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约108名,。(正式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三)代表资格限定

1.正式代表从医学院在籍共青团员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中产生;

2.选派列席代表:往届学院团干部;

3.选派特邀代表:兄弟学院团委负责人。

二、代表信息上报方式

请于916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由各团支书统一将登记表电子稿(详见附件2)收齐后打包发送至zuccyxytw@163.com(邮件标题为:*团支部团代会代表信息),并将纸质稿交至筹委会组织组,地点:理二404

三、相关要求

1.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召开本次团代会是我院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相关选举工作。

2.各团支部在推选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团代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联系,要进行充分沟通。

3.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筹备工作小组组长:徐惠如        电话:88018734

组织组:何沛尔           电话:1875829097

附件:

 附件1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医学院团代会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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