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1-2022-2学期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发布时间:2022-09-14浏览次数:830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课程补考实施办法(20217月修订)》(浙大城院教〔2021〕88号)的有关规定,学生修读课程,如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学校原则上给予在籍学生一次补考机会,补考难度与原课程期末考试相一致。现将2021-2022-2学期课程补考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部分涉及面较广、补考人数较多的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补考,安排在本学期开学初9月17日、9月18日进行,具体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2. 除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课程外,医学院补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3. 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的补考者,即视同放弃补考机会,需再次选课修读此课程。

  4.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xk.zucc.edu.cn(内外网均可访问)、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教务管理系统http://xknzuwi.zucc.edu.cn(仅限内网)进行查询。点击“信息查询”→“学生补考考试查询”,选择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进行查询。

  5. 补考试卷标准及要求与期末考试试卷相同,线上线下考试试卷标准及要求应统一,并按学校课程考核管理的相关要求保存与归档。

  6. 主考、监考、巡考教师应严格按照“浙大城市学院监考工作操作流程”、“浙大城市学院线上监考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操作。监考教师须在监考前认真阅读《监考教师职责》,认真监考。主考教师应在开考前及时到达考场,与监考教师一同履行监考职责,发现试卷问题及时解决。

  7. 上学期期末考试申请缓考的学生,若选择参加本次补考,成绩按补考课程记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2022-2学期学校统一组织课程补考安排表.xls

附件2:2021-2022-2学期医学院组织课程补考安排表.xlsx




医学院教学办

 2022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