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体、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22-09-14浏览次数:689


医学院各班级、学生组织、社团、全体同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杭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浙大城市学院学生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医学院学生会实际,拟定于2022925日召开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代会代表推选

各班级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学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酝酿和推举要覆盖各个年级、主要学生组织及社团。

1) 学代会代表的推选标准

1.思想过硬。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规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密切联系同学,愿意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2) 学代会代表名额

经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院党委、校团委同意,学生大会代表按不低于全院学生总数的8%的比例产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约102名。(正式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3) 代表资格限定

1.正式代表从医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中产生;

2.选派列席代表:往届学院学生会干部;

3.选派特邀代表:兄弟学院学生会负责人。

二、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学代会代表人数划分成4个代表团,其中各年级的护理学专业(含专升本)学生代表组成第一代表团,药学专业学生代表组成第二代表团,临床医学专业一班、二班学生代表组成第三代表团,临床医学专业三班、四班学生代表组成第四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1-2人。(详见附件1

三、代表信息上报方式

916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登记表电子稿(详见附件2)打包发送至zuccyxyxsh@163.com(邮件标题为:*班级学代会代表信息),并将纸质稿由班长签字后交至筹委会选举组,地点:理二404,联系人:林驰,电话:19817459665

四、相关要求

1.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召开本次学代会是我院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班级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相关选举工作。

2.各班级在推选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联系,要进行充分沟通。

3.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联系人:

筹委会选举组 林驰:19817459665

筹委会主席团 程温雅:19817455889

指导老师 沈祺达:88018734

 

附件:

     1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医学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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