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0—2021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三项不兼得。
本次医学院共有29名同学可获评省政府奖学金。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有理想有抱负有行动,思想进步,道德品行良好;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获得过一项学校学业优秀奖学金(包括预评);
(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当学年获得过一项以上(含一项)学校颁发的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包括预评)。
三、量化考核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四、评审流程
1.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需根据评定细则计算个人得分,并提供相应的证书等证明材料;
2.由学工办初审,并将综合计分排名情况提交学生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2021年10月13日中午12点前提交材料,纸质版审批表及证明材料于交到理2-405A,电子版发送至xuhr@zucc.edu.cn。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8284336。
附件1医学院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17年11月修订).doc
医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