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学院的部暑和要求,分院领导结合实际情况, 于 11月29日下午协同总务部陆卫平副部长及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干事对分院的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检查过程中,张院长及陆副部长对分院消防重点实验室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就明火电炉的使用、吹风机的安全存放、烘干机等电器的正确使用和管理;限制类药品的管理和规范使用以及易挥发、易燃的化学制剂的保管都提出了整改建议,领导们还对研究生和本科生实验的规范管理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自查结束后分院立即召开了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华淑芳副书记传达了学院消防工作会议的精神,张立煌院长对总务部提出的检查意见做了总结,并提出了整改方案,要求在分院内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建设为重点,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成立分院安全负责体系,张立煌院长为总责任人,各办、中心及各实验分室都设定责任人及管理人。做到责任明确到人,分工负责、职责明确、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最后,张院长要求责任人和管理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教师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的财产安全。